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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住建部進一步放寬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成為許多人最關心的問題。下面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條件以及西安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五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賬戶留存最近3個月繳存額: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三項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應當在提取時做銷戶處理。符合前款第二項情況的,提取總額不得超出家庭應負擔的醫療費用。
第十條職工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西安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經單位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預留印鑒。
第十一條職工應當持審批表及有關證明資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不予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十二條準予提取的,職工應當持審批表以及本單位出具的轉賬憑證,到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手續。
第十三條職工本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手續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的,受委托人應當提供委托手續,以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及被提取人的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證明以及被提取人書面同意材料。




